摘要
职位数量: 13
招聘人数: 28
学历要求: 本科及以上
报名中
截止日期: 2024-12-26
工作地点: 楚雄
公告详情
根据我院新老院区发展现状及规划,经研究决定,开展我院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工作,拟招聘15个岗位32名编外人员,现将招聘计划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;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的原则;坚持统一规范、分级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;坚持注重质量,改善结构的原则。
二、具体招聘事项
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素质;
3.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;
4.符合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;
5.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;
6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
1.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2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;
3.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;
4.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员、在读的学生。
(三)招聘岗位、人数及具体条件
详见附件《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》
三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(一)在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
(二)招聘时间及地点
1.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:
2.报名地点: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东瓜院区行政楼四楼人事科办公室;
3.笔试、面试时间:现场通知,报名时领取准考证。
(三)报名方式
1.网上预报名:请认真查看岗位报考条件,确认符合条件再通过“报名二维码”认真登记个人信息;
2.预约现场资格审核时间:为维持现场秩序,减少等待时间,请各位考生务必在
3.现场报名:现场确认报名。
(四)现场报名提交审核材料
1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个人简历;
4.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:获奖证书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(原件)复印件(当年结业尚未拿到规培合格证书的提供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)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报名时现场审验原件,交复印件一份。报考救护车专职驾驶员岗位的人员,需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、24小时内查询的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(可通过“交管
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。
(五)资格审查
1.资格初审,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采取现场审核,资格审查的内容是: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、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;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,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、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现场资格审核后原件退回,单位留存复印件。
2.确定考试考核人员。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核,发放准考证,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。
3.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,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。
(六)考试考核
1.考试方式: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。
(1)笔试: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,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、专业能力、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。笔试开考比例未达1:3的岗位,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。
(2)面试
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素质、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、自我情绪控制、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、求职动机、举止仪表等。
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,按照招聘岗位数1: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,比例内未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。笔试开考比例未达1:3的岗位,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。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。
面试由7名面试考官根据应试者的现场评分,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为70分,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。
2.分值及成绩计算: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,满分100分。综合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综合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,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总成绩。
(七)确定拟考察人员
招聘考试结束后,对各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考察人员,并现场征求意见,达成双向选择,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。
医疗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专业型硕士研究生、完
(八)体检、考察及聘用
1.考察:考察对象在单位规定时限内携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(当年结业尚未拿到规培合格证书的提供有同等效力的成绩证明材料)等材料原件到我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,确认进入考察期,考察为期2个月(报考救护车专职驾驶员岗位的人员考察期为3个月),期间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、医德医风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、是否存在劳动争议、有无犯罪记录、是否有被执行失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。考察期间引起投诉、纠纷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,无投诉、纠纷,但思想政治表现、医德医风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,考核为不合格。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。
2.体检:考察对象按要求参加体检,体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己承担。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,吸毒人员一经确认,不予聘用。
3.聘用:体检、考察合格者报院党委研究,统一在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院内公开栏公示,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,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(九)其他情况说明
1.考生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、考察、体检,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的,取消拟聘用资格。资格复审、考察、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用资格。
2.在招聘过程中,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岗位、考察不合格、体检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情况的,由本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,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。
四、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878-3106551
联系人:
传真:0878-3010330
邮箱:cxzfybjy@126.com
地址:楚雄市东瓜街道东盛西路857号行政楼四楼
五、纪律要求
(一)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编外人员招聘具体工作,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。
(二)遵守回避规定,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,须实行回避。
(三)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,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,不记录、传播、泄露考试内容。
(四)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,并签订保密承诺书,做好保密工作,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应当回避。对违反招聘规定按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处理;违反考试纪律和招聘规定的,按人事部六号令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处理。
(五)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,如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聘用资格。
(六)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,请致电:
楚雄州妇幼保健院纪委0878-3376029。
楚雄州妇幼保健院
附件2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二批编外职工招聘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
(采用“表预约”小程序,根据现场审核时间制作预约程序,考生提前通过小程序预约现场审核时间,避免现场拥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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